根据工作需要,湖北文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选聘中介服务机构,对咸宁某温泉项目(1)、咸宁某温泉项目(2)进行法律尽职调查、财务尽调工作。为了规范中介机构选聘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机构:湖北文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情况:
咸宁某温泉项目(1):占地143亩,规划住宅用地3.69万平方米、商住用地2.69万平方米、商服用地5.12万平方米,已建成温泉酒店1处,房产若干,酒店2013年关停。项目由武汉某民营企业开发建设。
咸宁某温泉项目(2):占地约800亩(证照面积304亩,流转用地约35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已建成5万多平方米,项目开发建设主体目前正处在破产重整阶段。
三、服务内容:
服务项目1:法律尽调服务
服务项目2:财务尽调服务
四、资格要求
1.中介机构必须进入湖北文旅集团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和财务类中介机构库名单;
2.有良好的业绩和社会信誉,连续3年无违反法律法规、执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无信用不良记录;
3.参与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行业资质人员10名以上,具有丰富的文旅行业财务尽调服务经验;
4.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质且有5年以上从业经验;
5.与本次尽调对应的经济行为相关方及人员无经济利益关系;
6.能够满足公司在尽职调查服务中的时间性及质量要求。
五、询比价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5月22日至28日止。
六、报名
询比价公告发布后即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17:30。有报名意向的中介机构请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见附件),并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人邮箱407016793@qq.com)。招标人在收到报名表后将及时以邮件回复的形式发送询比价文件。
七、其他要求
1.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自愿参与询比价。
2.文旅资管公司采用合理低价原则,组成评标小组对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综合考虑报价、工作方案、项目经理简介和过往业绩等因素,按照对应评分标 准进行打分,并根据评标结果最终确定中标中介机构。
3.特别提示: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在报价函中需分别注明咸宁某温泉项目(1)的服务价格和咸宁某温泉项目(2)的服务价格。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87810234/87812108 转809
湖北文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2日